“可是这个药并没有写不能全脸涂抹啊,而且当时医生也没有跟我说。”针对罗女士的质疑,陈主任称:“我当时没有想到有人会全脸涂抹。” 随后,经过协商,院方同意为罗女士进行皮肤的修复治疗。当着记者的面,陈主任承诺,将在3月22日左右开始为罗女士进行治疗,并且表示治疗后皮肤会恢复到罗女士过去的程度。 罗女士接受了院方的解决方案。不过,是否真的可以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她仍然很担心。另一方面,罗女士觉得,医院的自制药膏需要加上不良反应的提醒,“我就是个教训,不说怎么晓得不能擦全脸嘛!” 律师说法> 药品若没标注不良反应 可要求制药方承担后果 重庆嘉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志香:患者在用药后产生不良反应,如果药品说明书上没有明确标明不良反应、没有提醒错误使用方法,患者在使用药品后产生了不良反应,可以要求药品生产方对该药造成的后果负责。建议患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自己使用该药后产生不良后果的证据,以及说明书上没有明确提醒的证据,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后仍无法解决问题,根据民法通则,患者可以以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进行修复治疗后仍未达到修复前水准,患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通过鉴定结果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