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禄丰和平恒丰养殖场年出栏5000头商品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和平恒丰养殖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和平恒丰养殖场年出栏5000头商品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新建养殖场及供辅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和平镇平掌村杞家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0.621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蓄积6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和平镇平掌村杞家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县林草局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43203。 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