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2019-09-14 17:29:38 来源:宝鸡市凤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煦 字号:T|T

  不动产继承公告

  现将樊恩平、樊恩儒、樊宁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惠民新村1幢二单元5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3299号,建筑面积为91.49㎡)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19年9月5日,樊恩平、樊恩儒、樊宁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樊清芳生前与其配偶共同共有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樊清芳生于1939年12月08日,2013年3月5日去世,其配偶张冬冬于2019年1月7日去世。樊清芳和张冬冬育有樊恩平、樊恩儒、樊宁三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樊清芳的父亲樊德合于1982年去世,母亲魏金海于1996年去世。对于樊清芳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樊恩儒、樊宁均愿意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由其兄弟樊恩平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樊恩平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26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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