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佳县201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为帮助未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9〕20号)和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榆政人社函〔2019〕146号)以及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8〕522号)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和人数 佳县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见习80人。 二、申报 (一)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登记的2018年、2019年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佳县户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 2、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档案管理卡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需提供材料: 1、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 2、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证书在县劳动服务科办理且登记为失业状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18年9月2日8:00至9月6日17:30,毕业生登录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jyjx.ylrs.tongbaoyun.com),或关注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众号(佳县人才资讯)点击“就业见习”进行在线报名,注册成为见习生。 2、网上初审通过的见习生持申报材料,到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街15号古城农贸市场三楼人才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三、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6个月,根据单位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每人每月可享受1700元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可另外给予生活补贴;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2019年9月16日,见习办发放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事意外伤害保险; (二)相关文件下载:登陆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jyjx.ylrs.tongbaoyun.com),在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文件、表格; (三)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0912-6723577。 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