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告

2019-09-09 19:24:18 来源:六安市舒城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发﹝2019﹞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厅﹝2019﹞41号)的要求,我县设立舒城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为切实做好我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公告所述对象指: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并在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情况的人员。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不在本公告所述对象范围。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有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单位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2、自谋职业、档案滞留在个人手中或人社部门代管的,到各乡镇(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工作专班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到乡镇(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工作专班。

3、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各乡镇(开发区)收齐材料,核验无误后,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内盖章,然后将《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及应交的材料一并交送到县工作专班。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2.户口簿(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退伍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在县外有参保的,需如实提供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5.属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须提交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6.无犯罪、劳教记录(申请人到户籍地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

如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交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本人提交困难的,可申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武部及其服役部队等军地有关部门综合认定。

四、申报期限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超过2019年12月31日17︰30系统将不再受理申请。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县工作专班办公地点:城关镇桃溪路县人武部大门西侧(院内)

联系人:徐军、薛飞    联系电话:0564-8621335

咨询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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