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本人李春和因保管不善,将青国用(2000)第38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和 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日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本人李春和因保管不善,将青国用(2000)第38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和 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