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邢兴合,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70827194711061017,申请继承邢洪军所有的位于花园路南街房产一处(房产证号:鱼房改字第1925号;土地证号:鱼国用(2003)第0827000036-4号),对该房产享有独有继承权,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6251214,地址:鱼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特此公告。 公告人:鱼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