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陈永洁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案件中的少年是一个即将参加高考的中学生。陈永洁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其谈心,发现这个孩子本质并不坏,只是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面对孩子迷茫的眼神和悔恨的泪水,陈永洁提出了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意见,最终这个孩子没有被起诉至法院,顺利完成学业并考上了大学。如今,这个孩子每年过年一定要第一个去陈永洁家拜年,他说:“要是没有陈阿姨,就没有我的今天。” 作为格尔木市“12355”青少年热线的特聘专家,陈永洁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关爱青春论坛以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她与青少年和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精心选择在校生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