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陈永洁 把忠诚清廉注入生命底色

2016-08-08 14:49:5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多年来,陈永洁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心系人民群众,依法履行职责,先后办理了刘广生等11人故意伤害案等一批经得起考验的刑事案件,部分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州优秀案件。

  与时俱进,做学习型检察官

  陈永洁十分明白,要想当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人民检察官,仅仅只会办案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多年来,陈永洁一直保持着好学、勤学的良好习惯,虚心向前辈讨教,诚心与同事交流。如果把她参加工作以来记的学习笔记摞起来,高度要比她的身高还高,她的宿舍被各类专业书籍挤得满满当当,甚至各个角落都塞满了书。

  勤奋学习,收获的是优异成绩。2013年11月,经过笔试、复试、面试,结合工作实绩,陈永洁被青海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成为该省最年轻的检察业务专家。

  “我是一名检察官,但我首先是一名党员。要想干好这份工作,就得首先把自己修炼成党性坚强、意志坚定的战士!”在注重学习的同时,陈永洁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和使命。她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将履行检察职责与忠诚党的事业相结合,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做到了理想信念坚定、业务素质过硬。

  循循善诱,以温情服务人民

  在犯罪嫌疑人眼里,陈永洁是指控犯罪的“铁面包公”,可在许多失足青少年心中,陈永洁却是一位饱含温情的“检察官妈妈”。

  2008年5月,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陈永洁作为该“青少年维权岗”的负责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许多失足青少年重拾人生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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